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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已聘請上海市民生律師事務所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近期發(fā)現有不法企業(yè)冒用上海富晨“VEGF”商標和產品標簽,進行非法產品銷售活動,謀取不法利益,嚴重損害了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的聲譽和權益。為此,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授權上海市民生律師事務所周斌律師就有關知識產權權益保護事項,鄭重聲明如下:
一、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系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_VEGF”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商標專用權,該商標專用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任何企業(yè)或個人在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取得的《商標注冊證》核定范圍內使用“VEGF”注冊商標的,均應得到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特別授權的書面許可。擅自使用“VEGF”注冊商標的商業(yè)行為均屬侵權行為,現正在使用“VEGF”注冊商標的企業(yè)和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否則,授權律師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二、“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冊登記的企業(yè)名稱,享有企業(yè)名稱專有權利,經過多年的經營發(fā)展,在業(yè)界具有相當的知名度,法律禁止他人從事干涉、盜用、假冒和詆毀等行為侵害該企業(yè)名稱的違法行為。
三、對任何侵犯前述有關知識產權權益、損害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合法利益的行為,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及相關權利人將依法采取一切必要之手段追究其法律責任,敬請相關企事業(yè)單位及/或個人謹慎行事,已經實施有關行為的,立即停止侵害。
四、對于使用假冒我司的產品進行工程施工或安裝的,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不對后續(xù)產生的質量事故或隱患有負任何責任;
五、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侵犯前述有關知識產權權益、損害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合法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
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聯(lián)系方式:電話:021-54484960;傳真:021-54484962
上海市民生律師事務所: 電話:021—61094700
特此聲明!
上海市民生律師事務所 周 斌 律師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